發布時間:2025-05-09 14:35:54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中國應急救援人員關愛和礦山塵肺病防治基金會黨支部(以下簡稱本會黨支部)紀律檢查工作職責,發揮紀檢委員黨內監督職能作用,根據《黨章》、《黨支部紀律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黨支部紀律檢查工作的原則》、《黨支部紀律檢查委員的職責》、《中國應急救援人員關愛和礦山塵肺病防治基金會章程》等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會黨支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緊緊圍繞本會依法辦會、合規運作、科學化管理、高質量發展,按照黨章規定的任務和經常性工作要求,認真做好黨支部紀律檢查工作。
第三條 本會黨支部紀律檢查工作堅持黨性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堅持實事求是,與本會業務管理三級會議制度體系相銜接,堅持集體討論研究,作出集體決定。
第四條 本會黨支部紀律檢查工作基本任務是:
(一)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
(二)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
(四)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
(五)對黨員進行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
(六)保障黨員的權利;
(七)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第五條 本會黨支部紀檢委員在監督執紀第一線,承擔黨內監督重要任務:
(一)協助本會黨支部認真履行紀律檢查工作職能,發揮監督管理和業務促進的長效作用;
(二)提出加強紀律、端正黨風的建議和辦法;
(三)做好黨組織作風建設,做好黨員、黨員領導干部黨風黨紀教育工作;
(四)建立相應的制度,疏通和拓寬下情上達渠道,了解黨員情況,維護黨員權利;
(五)受理群眾的檢舉、控告。
第六條 本會黨支部監督執紀工作具體包括:
(一)常規檢查。每半年開展一次監督執紀內部檢查,檢查黨組織作風建設;檢查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黨紀情況;根據本會規章制度檢查遵紀守規情況。
(二)非常規檢查。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要求綜合部、財務部、項目部、醫療與科研部、預防部、宣教部等業務部門提供有關工作原始材料、財務憑證等,監督檢查各部門工作是否符合本會規章制度,是否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三)提出建議。根據黨員反應的情況,有權建議本會黨支部召開支委會進行研究。
(四)反映情況。有權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黨員的檢舉、控告、申訴。
本會黨支部監督執紀工作由紀檢委員具體執行。
第七條 按照《中國應急救援人員關愛和礦山塵肺病防治基金會章程》、《中國應急救援人員關愛和礦山塵肺病防治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等業務工作要求,本會黨支部紀律檢查工作與本會業務工作統籌開展,實現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促進。
第八條 本辦法由2022年12月28日三屆四次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實施。
第九條 本規則由本會黨支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