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應急救援人員關愛和礦山塵肺病防治基金 會( 以下簡稱基金會)檔案管理,增強本基金會檔案的實用性和有 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歸檔范圍
基金會的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 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 項目方案、及所有涉及基金會的請示、報告、批復、紀要、通知、 信件等各類文件資料。
第三條 檔案管理工作由基金會秘書處綜合部負責,綜合部設檔 案管理員具體負責。
第四條 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基金會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 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第五條 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一)基金會的歸檔資料實行 “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 一月為上年度檔案資料歸檔期;
(二)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業務部門收 繳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三)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四)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 歸檔;
(五)檔案管理員根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第六條 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一)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 規定執行;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 規定范圍內。
第七條 檔案的借閱
(一)基金會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 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二)基金會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 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 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 4 小時。秘密級檔案 的借閱必須由秘書長批準;
(三)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1.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2.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第八條 檔案的銷毀
(一)基金會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檔案資料;
(二)當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 由檔案管理員填寫《檔案資 料銷毀審批表》,經秘書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三)經批準銷毀的基金會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 將 批準的《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 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在銷毀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第九條 本制度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制度由 2005 年 10 月 31 日第一屆二次理事會審議通 過并實施。經 2022 年 12 月 28 屆四次理事會重新修訂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