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4-18 15:35:05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嚴格中國應急救援人員關愛和礦山塵肺病 防治基金會黨支部( 以下簡稱本會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切實增 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根據《中國 共產黨章程》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 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應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帶頭深刻感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 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 “兩個維護”;堅 持圍繞中心、建設隊伍、服務群眾, 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 治功能;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堅持求真務實、探索創新,聚焦和解決突出問題;堅持高標準嚴要 求,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示范表率作用,不斷提高黨的組織生活質量。
第三條 加強對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監督檢查,本會黨支部 把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作為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確 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黨支部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抓好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落實。黨員干部應當增強黨的意識和黨員意識, 自覺參加黨的組織 生活。
黨內重要儀式、活動等應當懸掛黨旗,黨員佩戴黨員徽章。
第四條 黨員必須參加黨員大會和上黨課,黨支部定期召開黨支 部委員會會議。
黨支部黨員大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全體黨員參加, 每 季度召開 1 次。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黨支 部委員參加,一般每月召開 1 次。黨支部定期組織黨員上黨課,每 季度開展 1 次。
第五條 “ 三會一課”應當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 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任務,結合黨 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不得用業務會代替“三會”, 不得用業務課代替黨課。
重要的集體學習,一般不得請假;確需請假的,應當以適當方式補課。
第六條 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 1 次黨課。黨課內容突出政治性、 思想性、時代性,貼近黨員、貼近實際,不搞照本宣科。
第七條 每月相對固定一天收繳黨費,黨員主動按時足額交納黨 費。黨支部按照規定上繳黨費,每季度上繳1次,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布1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
第八條 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 1 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 度。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開的, 需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 民主生活會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組織生活會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形式召開,每年至少召開 1 次。
第九條 召開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前,組織理論學習,廣泛 聽取意見,深入談心交心。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方案等,按要 求上報,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指導和監督。
會上,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認真查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 明確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黨員干部應當把群眾反映、巡視反饋、 組織約談函詢、個人須報告的重大事項和有關問題進行說明。
會后,對應查擺出的問題,逐一整改落實。
第十條 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 黨員之間應當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 幫助提高。談心談話每年不少于 1 次,一般可以結合年度工作總結、 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主題黨日等進行。
第十一條 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認真開展提醒談話、誡勉談 話,注意利用重要節點開展談心談話,做到崗位變動必談、組織處 置必談、發生家庭變故必談、發現苗頭性問題必談,及時做好心理 疏導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況及時向黨組織報告。
第十二條 堅持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督促黨員對照黨員標準、 對照入黨誓詞,聯系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
第十三條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每年開展 1 次,可以結合組織生活 會一并進行。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組織黨 員進行評議。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員大會,根據評議情況和黨員日常表現情況,提出評定意見。
第十四條 民主評議為優秀的黨員,黨支部應當以適當形式進行 表揚或者表彰。民主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 應當根據其表現和態度, 按照本會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黨 員應當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黨員領導干部應當依規如 實向黨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離開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應當事先 向組織請示報告。
第十六條 根據上級黨委相關要求,以書面形式上報本會黨支部 黨建工作情況報告、紀檢工作情況報告,重大事項、重點工作、重 要情況及時報告。
第十七條 主題黨日每月相對固定 1 天開展。可以結合“三會一 課”進行,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上 黨課、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進行黨性教育。
第十八條 主題黨日突出政治性,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 施細則精神,厲行節約、務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
第十九條 預備黨員入黨宣誓必須在預備期內進行。本會黨支部 根據實際,組織預備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第二十條 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時間節點,結合“三會一課”等,開展黨員重溫入黨誓詞活動,完善重溫入黨志愿書、黨員過“政 治生日”等政治儀式。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三屆四次理事會審議 通過并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本會黨支部負責解釋和修訂。